问题 | 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
释义 | 一、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割 离婚后共同债务夫妻分割:应当先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各自的财产清偿,各自财产清偿的比例是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吗 是的,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 夫妻协议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双方也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但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纠纷的审理期限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或6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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