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保局罚款有什么依据 |
释义 | 一、 环保局罚款有什么依据 环保局罚款依据如下: 《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的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二、环保局罚款交不起怎么办 1.向行政机关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当事人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以缓解经济压力。行政机关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是否准予延期或者分期缴纳。 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以强制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减免罚款。当事人如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减免罚款。行政机关会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是否准予减免罚款。 三、环保局罚款可以税前扣除吗 法律网提醒您,不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相关法律条例当中明确规定,企业因为违反国家法律制度而交纳的罚金,罚款,甚至是滞纳金等这些支出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但是因违约所支付的违约金和罚款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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