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不可以行政复议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不可以行政复议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为公民认为行政主体对其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而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其作出责任认定的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七十二条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谁来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在具体赔偿时,首先由责任方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由事故的当事人按照责任的划分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一方无责的,则由全责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无责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否作为诉讼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作为诉讼依据,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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