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再婚的户口本应该怎么变更婚姻状态 |
释义 | 一、离婚后再婚的户口本应该怎么变更婚姻状态 拿着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管理部门申请变更,领取新的户口本就可以了。 法律网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后再婚的户口本变更婚姻状态需要哪些资料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户口本婚姻状态更改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将未婚更改为已婚,则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2.将已婚更改为未婚,则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 3.将已婚更改为丧偶,则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的死亡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三、离婚后再婚的户口本变更婚姻状态必须是本人办理吗 不是必须的,可以本人办理,也可以委托办理。 户口本上未婚改已婚的办理本人可以不去,本人不去的,可以委托家人携带相关证件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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