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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官徇私枉法由谁立案侦查
释义
    一、法官徇私枉法由谁立案侦查
    法官徇私枉法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来立案侦查。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就有司法工作人员,因此因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徇私枉法的构成要件有有:
    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3.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三、徇私枉法罪的追诉时效
    徇私枉法罪是有追诉时效的。行为人犯此罪,若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五年;若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若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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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9: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