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
释义 | 一、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是: 公司分立的形式主要包括新设分立以及派生分立。新设分立是指一个公司成为另外的好几个公司,原来的公司注销。派生分立是指原来的公司存续,分出一个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分立的债务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三、公司分立的程序 1.董事会拟定分立方案:首先,公司董事会需要拟定一个分立方案。 2.股东会特别会议决议:由于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上的重大事项,它需要经过股东会的特别会议以特别决议的方式来决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这一决议必须得到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的同意;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则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财产分割与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为了妥善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经股东会授权后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4.政府审批:在进行公司分立之前,应先获得政府的批准。 5.其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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