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量刑标准
释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为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故意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没有货物购销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量刑
    (一)、最高院有关规定
    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千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1)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以上的;
    (2)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过刑事处罚的;
    (3)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
    (2)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100万元以上的,属于“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基本内容。
    推荐阅读: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手段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手段
    如何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9: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