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债权转让有效要件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民法典债权转让有效要件是怎样的 1.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2.必须通知债务人; 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4.转让的债权必须合法有效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5.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6.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债权转让的协议有什么内容 1.双方基本信息,如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债权的种类、内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 3.双方就债权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4.违约责任,即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 5.争议的解决方式。 三、债权转让的后果 1.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 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应当向受让人履行,且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同时债务人对原债务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3.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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