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捡到的孩子怎么办理户口 |
释义 | 一、捡到的孩子怎么办理户口 捡的孩子上户口流程具体如下: 1.捡到小孩后,对照法律规定收养人条件,自我评估自己是否符合收养人条件; 2.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通过向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确定收养关系; 3.确定收养关系后,领取收养证; 4.携带收养证等证件,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的基本原则】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收养子女的人数】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二、捡到的孩子办理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或离婚证; 3.收养证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 三、捡到的孩子办理户口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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