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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样修改公司章程
释义
    一、怎么样修改公司章程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2.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公司章程修改导致登记事项变更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内容包括哪些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三、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修改公司章程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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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3: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