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修改公司章程 |
释义 | 一、怎么样修改公司章程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2.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公司章程修改导致登记事项变更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内容包括哪些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三、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修改公司章程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