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欠债无力偿还如何办 |
释义 | 一、父亲欠债无力偿还如何办 父亲欠钱没有能力偿还,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争取尽早还清款项。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父母欠债属于父母个人的债务,以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执行偿还。父母与子女在法律上都是独立的个人,父母的债务由父母自己偿还。除非父母欠债没有偿还就死亡的,儿女作为法定继承人遗产的,应偿还被继承遗产的,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继承人不仅要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同时也要承受被继承人所留的债务,但是偿还债务和缴纳税款以实际继承所得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二、父亲欠债无力偿还冻结子女财产是否可以 父母欠债法院原则上无权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具体情况如下: 1.法院不应冻结儿女的财产,成年儿女的财产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属于和父母的共同财产,法院不会冻结冻结儿女的银行卡。 2.有证据证明父母恶意把财产转移给子女,以逃脱偿还欠债的责任,这样的情况下,父母欠债法院会冻结儿女的银行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三、父亲欠债无力偿还管辖权怎么确定 法律网提醒您,债务纠纷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债务纠纷也可以到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欠款属于合同纠纷,可以由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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