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应该怎样进行 |
释义 | 一、具体的流程 1、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 2、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承办环节。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4、办结环节。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1、《xx市工伤认定书》; 2、《xx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工伤医疗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 4、鉴定后有伤残等级的,需提供职工深圳开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5、属交通事故伤害的,需提供法院判决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6、属暴力伤害的,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当时双方调解协议书。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供以上材料; 2、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 3、工伤保险部门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核算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作出《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审批(核准)决定书》。 不服工伤认定结论该如何处理?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的相关知识,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该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法律咨询网为您提供快捷,专业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问题,欢迎来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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