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待遇如何领取 |
释义 | 一、工伤待遇如何领取 工伤待遇领取程序是: 1.先申请工伤认定; 2.在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然后去申请鉴定劳动能力; 3.在获得劳动鉴定结论后,再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4.最后审核通过的,就可以依法享受该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工伤待遇领取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1.职工已经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2.职工的受伤情况经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3.在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工伤治疗,有治疗的单据和病历证明文件,如医疗诊断书、出院证明、发票、收据等; 4.做出工伤认定的单位与缴费的单位必须是一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三、工伤待遇领取的项目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劳动能力鉴定费、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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