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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待遇如何领取
释义
    一、工伤待遇如何领取
    工伤待遇领取程序是:
    1.先申请工伤认定;
    2.在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然后去申请鉴定劳动能力;
    3.在获得劳动鉴定结论后,再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4.最后审核通过的,就可以依法享受该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工伤待遇领取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1.职工已经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2.职工的受伤情况经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3.在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工伤治疗,有治疗的单据和病历证明文件,如医疗诊断书、出院证明、发票、收据等;
    4.做出工伤认定的单位与缴费的单位必须是一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三、工伤待遇领取的项目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劳动能力鉴定费、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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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5: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