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
释义 |
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材料 1.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患者和家属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复印件,以及患者和家属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2.就诊和医疗资料:患者的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病历资料复印件。 3.损害和费用证明: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等。 4.收入和工作证明: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5.其他相关证据: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 6.起诉状和授权委托书。 ![]() 三、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还有哪些权利 1.申请鉴定的权利:患者或其家属可以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以确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2.举证和质证的权利:在诉讼过程中,患者或其家属有权提供证据,并对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3.辩论的权利:在法庭上,患者或其家属有权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辩论,以维护自己的诉讼权利。 4.请求调解或和解的权利:在诉讼过程中,患者或其家属有权与医疗机构进行调解或和解,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5.上诉的权利:如果一审判决不服,患者或其家属有权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上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 6.申请执行的权利:如果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医疗机构未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患者或其家属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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