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是一年。其中涉及到尸体检查的期限是患者死亡后的48小时,如果证明有冷存条件的,尸体检查的期限可以延长到七天。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首次鉴定书后的15天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二、医疗事故受理鉴定流程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1.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2.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3.当事人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4.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 三、医疗事鉴定哪些情形不会受理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不会受理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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