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区别是什么 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划分标准: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的性质、案情繁简、影响范围来划分的,它涉及到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而地域管辖则是根据案件的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来确定的,它涉及的是同级人民法院的不同区域。 2.管辖法院:级别管辖是确定由哪一级别的法院来管辖案件,如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地域管辖则是确定由哪个地方的同级人民法院来管辖案件,通常是根据被告住所地来确定,但也存在其他特殊情况。 3.适用原则:级别管辖无特殊原则,主要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而地域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涉及不动产、港口作业和继承的专属管辖等。 二、仲裁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吗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 三、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区别在哪 法律网提醒您,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区别如下: 1.管辖的区域不同。级别管辖一般指上下级区域管辖,譬如:省管地(市)、地(市)管县(市),俗称块块管理;专属管辖一般指行业或系统管辖,俗称条条管理,譬如:铁路总公司对下面的铁路局、铁路分局、铁路站等。 2.管辖的性质不同。级别管辖属于政府管辖,具有区域性、全面性、社会性;专属管辖一般具有行业性、专业性、服务性。 3.管辖的权限不同。级别管辖是政府行为,立法、执法、司法全面管辖;专属管辖只对所管辖的行业行使权利,超过行业范围无权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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