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一、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特征主要有: 1.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注意立法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区别,立法行为是创制法律规范,而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规范; 2.裁量性:行政行为具效力先定性有自由裁量的余地; 3.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可以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行政行为,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 4.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 5.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二、行政行为合法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行为合法条件包括: 1.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 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 三、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如下: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