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金领取需要什么证明材料和手续 |
释义 | 一、失业金领取需要什么证明材料和手续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向失业中心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中心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求职登记表》; 3.填好之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 4.拿着盖完章的材料去社会保险部门领取。 二、失业金可以领取几个月 失业领取救济金可以领取几个月,要如下分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但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并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 三、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三个: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引用法条: [1]《失业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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