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争议怎么样处理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争议怎么样处理 1.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3.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基本原则是: 1.以医疗事故鉴定为补充证明,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解决前置的原则; 2.平等原则; 3.过错责任原则; 4.合法原则; 5.其他基本原则。 ![]() 三、医疗事故争议怎么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是: 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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