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能够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
释义 | 一、民法典规定能够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抵押财产怎么写抵押协议 抵押协议书应该写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以及保证方式、范围等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 三、作为抵押财产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作为抵押财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抵押人有权处分的; 2.必须是法律允许转让的; 3.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抵押物的价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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