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开庭前被告应留意的事项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开庭前被告应留意的事项有哪些内容 离婚诉讼开庭前被告应留意的事项有以下内容: 1.作为被告,不想判决离婚的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 2.在财产方面,应提供证据证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3.在对外债务上,应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4.准备好答辩状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离婚诉讼被告不来开庭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开庭被告不来,法院会用传票传唤被告,因为离婚案件的被告是必须出庭参加审理的,经传票传唤后,被告仍然不到庭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传的方式,或者是依法做出缺席判决。 ![]() 三、离婚诉讼被告在开庭审理时的权利 1.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文书的权利; 5.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要求重新鉴定、勘验、补充调查的权利; 7.有进行辩论的权利; 8.其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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