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如何执行车辆扣押手续的规定 |
释义 |
一、法院如何执行车辆扣押手续的规定 法院执行车辆扣押手续的规定是: 先由当事人书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后,立案受理的,由执行局的承办法官携带工作证、法院开具的介绍信、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到被执行人车辆所在的地交警部门,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协助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法院扣押车辆要制作笔录吗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在扣押行为人的车辆时应当制作笔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八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下列内容: (一)执行措施开始及完成的时间; (二)财产的所在地、种类、数量; (三)财产的保管人; (四)其他应当记明的事项。 执行人员及保管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人员到场的,到场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 三、法院扣押车辆能上路吗 法院查封车辆上路的,交警不会对其进行扣押,法院扣押的机动车可以上路行驶。但是不得买卖、抵押或者挪作其它用处。法院扣押的车辆只是不得办理登记、注销抵押、质押登记等手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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