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庭审结束后能否申请撤诉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庭审结束后能否申请撤诉 劳动仲裁庭审结束后,如果仲裁庭未作出处理结果的,能撤诉;并且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如果仲裁庭已经作出处理结果的,则当事人不能撤诉。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又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仲裁委员会已经依法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 (二)案件已在仲裁、诉讼过程中或者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第三十五条 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二、劳动仲裁撤诉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如何撤诉:直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提出撤诉申请,撤回诉讼就可以了。申诉人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 2.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 3.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 4.撤诉必须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 三、劳动仲裁撤诉需要本人去吗 劳动仲裁撤诉可以委托代理人去,但是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仲裁案件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委托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四条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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