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一般执行多久 |
释义 | 一、被执行人一般执行多久 被执行人一般需要执行6个月。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如果是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是通过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等方式。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则还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人民法院进行信用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如何申请追加被执行人 法律网提醒您,执行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 1.申请执行人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2.执行机构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依法收集、调取有关证据。如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撤销的,须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等。 3.执行机构举行听证,召集追加的被执行人和执行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赋予其申辩的机会,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 4.制作并送达裁定书。裁定书应写明追加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分别送达原执行主体和追加后的被执行人。裁定书送达即生效。 5.向追加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三、被执行人多久成为失信 正常情况下,法院执行立案后大概2-3个月的时间,在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会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因为必须通过各种执行措施施行后,确定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才能决定纳入失信人名单。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条件如下: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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