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
释义 | 一、合同及其签订。 在座的各位朋友可能会说:订合同是老板的事,与我们无关。你说的不对,因为合同和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可以说:离开合同你无法生活。合同除了书面形式之外还有口头形式、行为推定形式及其他形式,你理解的合同仅为合同的书面形式中的一个种类。你到商店花两元钱买一包钉子,是买卖合同;买完钉子你打的回工地,是运输合同。 什么是合同呢?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协议即合意,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 订立合同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你到商店买钉子,售货员说:“一包钉子两元钱”,这是要约:你说:“我买”,这是承诺,这时合同成立。你将两元钱交给售货员,售货员将一包钉子交给你,这时合同履行完毕。这是口头形式的合同。你打的回工地,你招手--要约,司机停车--承诺,合同成立。到达目的地,你付款下车,合同履行完毕。这是行为推定形式的合同。把上述合同的内容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就形成了书面形式的合同。 为了避免矛盾的发生以及发生矛盾后便于取证,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于一些标的额较大及不能即时清洁的合同,应当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签订的好,可以有效避免纠纷的发生,即使发生纠纷,也容易取证,使问题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合同一般应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2、标的;3、质量、数量;4、价款或酬金;5、旅行的期限、地点、方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8、生效条件。 我们外出作业人员经常订立的是买卖建筑材料及设备的买卖合同、运送建筑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合同。我们在订立这些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考查对方的履约及签约能力;2、写清对标的物的质量、型号、规格、数量的要求及检验标准;3、明确对包装、运输的要求;4、明确违约责任;5、明确运送货物毁损灭失责任的承担及计算方法。 二、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法律责任。 1、因施工人过错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责任。 《合同法》第281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筑法》第74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在这里想提醒大家的是:在座的朋友有的是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工程师或者建造师,建设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或者其他技术资料可能有不合理或者与你的工作经验不相符的情况,你应当将你的想法向建设方提出。在建设方修改工程设计图纸之前,你若按照自己的想法而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你的行为就是违约行为,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注意收集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据。 注意收集我们已经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使矛盾向着有利于我方的方向发展。例如: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结算文件等材料时,应当要求对方出具收据并注明提交日期,这样,在对方拖延答复的情况下,我们就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提出对我们有利的主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八十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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