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因家暴怎样起诉离婚 |
释义 | 一、一般因家暴怎样起诉离婚 一般因家暴起诉离婚的程序是: 1.被家暴方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证据。 2.向家暴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3.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通知双方等待开庭。 4.法院开庭后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法院依照被家暴方的诉讼请求判决夫妻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官司可多久结案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官司可结案的时间可能是三个月至六个月左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证据: 1.验伤报告; 2.受害人或被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出具的调解的记录; 3.报警记录; 4.加害人的认错书; 5.证人证言; 6.家庭暴力离婚需要的其他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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