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非法行医认定 |
释义 | 一、什么是非法行医认定 非法行医的认定如下: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二、非法行医构成犯罪刑事拘留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非法行医构成犯罪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非法行医构成犯罪的追诉时效 非法行医构成犯罪的追诉时效最长是十五年。 《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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