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变更办理需要多久 |
释义 | 一、监护人变更办理需要多久 监护人变更办理需要多久法律上并未有明确规定。如果变更监护人适用民事诉讼审限的,一般在六个月内变更;适用简易程序的,在三个月内变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变更监护权需要什么条件 变更监护权需要的条件如下: 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监护人实施了不利于被监护人的行为; 4.现有监护人去世或者因被宣告死亡、失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三、变更监护人需要什么人到场 变更监护人只需要申请人到场就行。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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