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怎么办理 精神病人一般无需办理法定监护人。 因为我国法律直接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般是不需要办理手续的,直接按法律规定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变更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变更的法律程序是: 1.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申请。 2.法院审理并作出决定。 3.被申请人提出异议。 4.法院裁定是否准予变更。 5.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或申请再审。 6.变更生效后,由新监护人执行。 ![]() 三、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网提醒您,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2.管理和保护被监护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3.对被监护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4.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5.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6.其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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