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二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二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规定是: 1.医疗事故的主体应该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二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有哪些 医疗机构发生二级医疗事故,应该按照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项目和标准进行赔偿。其中残疾生活补助费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患者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三、发生二级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投诉 发生二级医疗事故找如下部门投诉: 1.医院投诉。法律网提醒您,通常医院医务科负责接待投诉; 2.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的专家通常都是从专家库里面随机抽取的; 3.可以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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