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遗产放弃继承协议应如何签署 |
释义 | 一、房屋遗产放弃继承协议应如何签署 房屋遗产放弃继承协议应如下签署:要写明放弃继承权的当事人的姓名、性别、电话、地址等基本信息;写明自愿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放弃的遗产范围、放弃的理由等主要内容;声明人签字或盖章,写明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房屋遗产放弃继承协议公证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房屋遗产放弃继承协议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 三、房屋遗产放弃继承协议公证需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遗产放弃继承协议公证一般需要十五天。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将会在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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