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丈夫的债务 |
释义 | 一、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丈夫的债务 妻子不一定有义务偿还丈夫的债务,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但是如果妻子愿意偿还的,可以让妻子偿还,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偿还,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债务协议书是否必须要公证 法律网提醒,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选择不公证。公证是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但如果该协议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三、离婚债务的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离婚债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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