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条件需要具备才能在福利院领养孩子 |
释义 | 一、哪些条件需要具备才能在福利院领养孩子 以下条件需要具备才能在福利院领养孩子: 1.无子女。即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即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若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同时,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二、领养孩子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收养小孩的办理程序如下: 1.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以及法律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依法办理; 3.经审核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三、领养孩子后又遗弃构成犯罪吗 要按实际情况来定,有遗弃罪嫌疑。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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