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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办理撤销婚姻
释义
    一、如何办理撤销婚姻
    1.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亲自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请求;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进行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对审查属实的,应当做出撤销婚姻关系的决定书,并收回结婚证。
    二、撤销婚姻应在什么期限内提出
    撤销婚姻时限,具体如下所述:
    1.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三、婚姻无效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法律网提醒您,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
    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即消灭,不得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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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