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受害者是否有权要求离婚赔偿 |
释义 | 一、家庭暴力受害者是否有权要求离婚赔偿 家庭暴力受害者有权要求离婚赔偿。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双方协议离婚的,受害方可以另外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家庭暴力的证据是什么 能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有: 1.被家暴时的报警记录。 2.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 3.医院的伤情鉴定和诊断证明。 4.因家暴而受伤的照片。 5.家暴行为的录音录像。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三、对家庭暴力问题应怎么认定 家庭暴力的认定是: 1.主体是指家庭成员或共同生活的成员; 2.主观上行为人是故意; 3.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和家庭关系;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家庭暴力的行为,给他人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伤害后果。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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