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能否追讨子女应支付的赡养费 |
释义 | 一、老人能否追讨子女应支付的赡养费 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支付养老院费用如果子女拒绝支付的,其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二、老人赡养费的内容包括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三、赡养费纠纷立案材料包括哪些 1.提起赡养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原告的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近亲属以外的人为代理人的,应提供诉讼代理人推荐函、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近亲属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 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5.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6.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7.被赡养人的收入、身体、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8.赡养者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9.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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