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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医疗失误如何处理
释义
    一、民法典医疗失误如何处理
    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注意协商和调解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过错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过错诉讼时效是三年。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如何准确认定医疗失误
    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主体主观上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
    4.患者人身损害与主体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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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