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怎么处理
释义
    一、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怎么处理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处理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后,原鉴定有错误的,就会撤销原鉴定结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会诊意见、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等;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等;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等;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医疗事故鉴定有效期从哪天开始计算的
    医疗事故鉴定有效期从发生损害后果之日计算,如果确诊是造成了损害,从确诊之日计算,如果无法及时发现的损害,应该从发现之日计算。诉讼时效从院方答复那天开始算。鉴定时效从发生损害后果之日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22: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