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在工作中受伤是否被视作一种工伤行为 |
释义 | 一、故意在工作中受伤是否被视作一种工伤行为 故意在工作中受伤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在工作因故意受伤不属于上述情形之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三、工伤申报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认定的基本程序是: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 2.提交相关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核实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及所需材料百科; 5.当事人举证;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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