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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执行手续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强制执行手续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强制执行的申请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以行政判决书为例,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例如,判决撤销海关科以相对人罚款的决定,如果该行政决定尚未执行,被人民法院撤销后,相对人的义务已经不复存在,案件因无执行内容,无需进入执行程序。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前提条件。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
    5.符合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
    二、申请强制执行费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是需要根据执行的金额来进行确定的,其具体收费如下: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强制执行一般多长时间
    一般在三个月内,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执行的时间一般根据案件变化而定,就一般来说,强制执行一般为三个月,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向法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强制执行的期限最多延长至六个月,期间有中止执行的时间应当在总时间内扣除相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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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3: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