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是否可以解除 |
释义 | 一、无效婚姻是否可以解除 无效婚姻是不可以解除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解除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无效婚姻要退还彩礼吗 法律网提醒您,无效婚姻彩礼应该退还。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也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无效婚姻谁抚养子女 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即无效婚姻中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父母共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按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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