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与婚姻的无效有何区别 |
释义 | 一、离婚与婚姻的无效有何区别 离婚与婚姻无效的区别: 1.两者的前提条件不同。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是对现存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婚姻的无效则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2.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离婚一般发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后,婚姻无效则发生在结婚之时。 3.两者的法律效力不同。离婚于确立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没有溯及力。而婚姻被确立为无效后,即自始无效,具有溯及力。 4.离婚诉讼仅限于当事人提出,而婚姻无效之诉则不受此限制。 婚姻无效视为和没有办理过结婚或者离婚手续一样,可撤销则是认可结婚或者离婚的效力,但是有撤销权的一方可以撤销结婚或者离婚。 二、无效婚姻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无效婚姻的构成条件主要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未到法定婚龄的。 三、无效婚姻诉讼时效时间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无效婚姻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向法院提出婚姻关系无效认定申请,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当事人不得撤诉。且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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