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几年后可以重新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 |
释义 | 一、离婚几年后可以重新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抚养权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离婚后起诉抚养权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后起诉争孩子抚养权的时间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而定。一般来说,如果是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就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是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离婚子女抚养权争议案件应去哪个法院诉讼 离婚抚养权纠纷管辖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中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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