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应该在哪个阶段开始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应该在哪个阶段开始 离婚诉讼应该在起诉阶段开始。离婚诉讼要经历的阶段是: 1.起诉阶段: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2.答辩阶段: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应在十五内作出书面答辩; 3.审理阶段:双方当事人到场,由法官进行审理,双方质证,也可委托律师进行应诉。 4.判决阶段:如果经法院调解的,经双方协商,可以签订离婚调解书,离婚调解书的效力等同于判决书、离婚证;调解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离婚。 二、诉讼离婚审理需要多久 诉讼离婚审理需要三至六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三、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会判离婚吗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可能会判离婚。 要看具体不出庭的是谁,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原告不在场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被告不在场的,要区分下列情况: 1.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公告期满就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是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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