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的申请人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一、无效婚姻的申请人有哪些情形 无效婚姻的申请人: 1.以和直系血亲结婚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是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无效婚姻是否构成刑事重婚罪 法律网提醒您,是否犯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无效婚姻在被法院宣告无效前,其婚姻关系受到结婚证效力的约束,如果又与他人结婚,就构成重婚罪。 被宣告无效后的婚姻自始无效,该当推定婚姻自成就之初就无效,同时也应当推定该婚姻自成就之初不受行政效力的约束,后一个婚姻“侵犯”的仅是一个不受任何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也就不构成重婚罪。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三、无效婚姻诉讼时效时间是多久 无效婚姻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向法院提出婚姻关系无效认定申请,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当事人不得撤诉。且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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