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
释义 | 一、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流程是: 1.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又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遵循先原告后被告,然后互相辩论的顺序,辩论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 4.当庭调解。法庭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调解,如果同意调解,可以休庭调解,如果不愿意调解,则进入宣判程序; 5.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二、民事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开庭后下判决书时间如下: 1.如果是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判决; 2.如果按普通程序审理,立案后六个月以内判决。 3.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 三、民事开庭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起诉开庭被告不到场的处理方法,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普通民事诉讼,被告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不出庭的,人民法院会判处被告人缺席,先中止诉讼; 2.如果被告有自己特殊原因而不能够出庭的,人民法院会延期开庭; 3.如果被告人或者是原告人在起诉途中出现事故的,人民法院会终止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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