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和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医疗纠纷和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 医疗纠纷和解的注意事项有的内容: 1.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2.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 3.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4.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5.患方合法主体; 6.医疗机构合法主体。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二、医疗纠纷起诉法院多久作出判决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三、因医疗纠纷是否可以转院 无论是否发生医疗事故,患者都有转院的权利。所以发生医疗纠纷后,是否转院,由患者自行决定。如果患者病情严重,医疗机构限于技术设备不能治疗的,应当及时转诊。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5]《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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