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的三大原则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的三大原则是什么意思 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的三大原则: 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2.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基础上调解。 3.既要具有原则性,也要具有灵活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何种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争议解决方式主要以下几种: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 4.诉讼程序。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的流程: 1.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 2.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告; 3.开庭;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 4.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5.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6.庭审辩论; 7.评议与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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