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里的高利贷怎么理解的 |
释义 | 一、民法典里的高利贷怎么理解的 民法典对如何认定高利贷没有作出规定,而高利贷是指双方约定借贷利息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借贷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高利贷借不起了是否可以报警解决问题 高利贷一般是不可以报警的,因为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一般是通过和平协商、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但是,如果放贷人在索要高利贷过程中实施了威胁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受害人应当报警处理。 ![]() 三、高利贷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高利贷的起诉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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