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去世后姐姐是否有责任对弟弟进行扶养 |
释义 | 一、父母去世后姐姐是否有责任对弟弟进行扶养 出现如下情况,姐姐对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1.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姐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弟有扶养义务; 2.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起诉状怎么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 三、如何确定合理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 对被扶养人出具的生活费的具体标准为: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法律网提醒您,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法律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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